您的位置:首页--> 详细内容
烟台市统计局五方面推进2016年统计普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6-11-23浏览次数:字号:[ ]

      2016年,烟台市统计局根据《关于2016年统计普法工作的意见》精神,全力从五方面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一是科学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宽视野,创新思路,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并积极与普法办进行沟通,将学习宣传统计法的内容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中,统计普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专业培训会与统计法培训相结合的制度。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大检查、专业培训会、企业年报会等充分结合,大力宣传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是做好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工作。在抓好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借助“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等时机开展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了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普法的知晓度。
     四是切实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面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宣传,使统计调查对象了解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知悉公示的标准和后果以及自身权益,促进统计调查对象注重并维护自身信用。
     五是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中的重点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调查户进行广泛宣传《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度。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