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烟台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烟经普办字〔2015〕2 号)规定,经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推荐,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市统计局现对烟台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4日至20日。如有疑义,请联系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联系方式:6643347;6255060
附件:1.三经普先进集体
2.三经普先进个人.xls
烟台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 台 市 统 计 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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